顺时针

由Gigi亲自操刀的第十张国语专辑终于在本周浮出水面,YesAsia推出了首批特别版预订(大家现在看到的专辑封套就是我从YesAsia上偷来稍作修改的,独家发布哦~~活活),以最快的速度从网络上(具体方法隐去)弄到了这张新歌/精选集以及主打歌MV,试听了几遍《顺时针》,觉得还不错。
说不出自己究竟还能从Gigi的歌里听出多少对生活的思考。在乎音乐性也好,注重歌词性也罢,于我,实在是种矛盾。插上耳机让声音鼓入耳膜的同时,究竟是心情溶解了歌曲,还是词曲挑动了神经呢?哈哈。

给出《顺时针》的歌词:

淋过雨的空气 疲倦了的伤心
静静收起的伞底 泪的痕迹渐渐退去
我一个人鼓起勇气 跟着时钟一格一格的前进
推开窗等待阳光 等待着清醒
我记忆里的童话 已经慢慢的溶化 爱不是这样
而你偷走我的时间 曾说过的誓言 你还在乎吗
我不想孤单的坐在回忆里逞强
时间回不到最开始的地方 只想这样吹着风 慢慢顺时针遗忘
我一个人应该可以
想起爱过之前原来的自己
或许那样的天真我已经回不去
也许我懂得寂寞比相爱容易
我记忆里的童话 已经慢慢的溶化 爱不是这样
而你偷走我的时间 曾说过的誓言 你还在乎吗
我不想孤单的坐在回忆里逞强
时间回不到最开始的地方 只想这样吹着风 慢慢顺时针遗忘
等到明天继续放晴 几乎忘记下过了雨
爱在心底留的签名 总会慢慢退去


多元

几乎每天午休,Kimberley都会来帮忙干活,第一次见到她来跑来图书馆为新书盖章很是不解,同事Laura解释说:有时学生会利用休憩的时间来图书馆义务劳动(多好的学生啊)。Kimberley来自新加坡,是个很有趣的女孩,对我的很多问题拒绝给出答案(汗~),每回临走都会说:“我需要走了。”老觉得这句话听着别扭,因为我们一般会说:“我得走了。”或者“我要走了。”而“我需要走了。”(“I need to go now.”)无疑烙有英语的印记。
在我工作的学校,平时交流习惯用中文的学生里,以台湾学生居多(有一次我对着几个黄皮肤的学生说英语,居然遭他们抵制:“唉,大家都是中国人,讲中文好不好?”我当即就傻了,我咋知道他们是华人、韩国人还是日本人?冤~~),接下来是香港和美国、加拿大的华裔学生;新加坡、马来西亚的华裔学生则倾向说英语。(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低年级的日本学生很乐意同我说中文。)Year7的Song Ze Wei也来自新加坡,是个看上去愣愣的可爱男孩,他与Kimberley遇着就毫不迟疑地用英语交流,于是我问Kimberley:“为什么你们交谈就说英语?而跟我说话都自然而然用中文?”Kimberley认为我的问题很奇怪,她没法回答。
这个疑问的解答在Kimberley告诉我她这个月要回新加坡念书的过程中被我想明白了。Kimberley邀我看其个人主页时指着页面上的旗帜说:这是新加坡国旗。老实说,当我注意看新加坡国旗的时候大脑却在打仗——面对一个彼此分属两个国家的同胞有多奇妙——对方和我一样,黄皮肤、黑眼睛、讲流利的汉语,可我也意识到毕竟有种看不见、摸不着的界限横在我们中间。我问Kimberley:新加坡国旗表达什么意思?她开始努力回忆、尝试背诵给我听。其中“一弯白色的新月代表一个冉冉新升的国家”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确实,即使华人占了新加坡总人口的绝大多数,但新加坡毕竟是个新兴的、多元文化的国家,其文化中至少还包涵马来、印尼、印度、泰国等等东南亚文化。难怪,新加坡人对语言角色转换必定习以为常啦。
于是,我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正因为许多国家(如美国、巴西、新加坡、澳大利亚)的文化本身是多元的,他们对异己文化的概念比较模糊甚至根本无意识,比方美国的文化,有欧洲传统、有印第安遗留、有南美冲击、有东亚渗透,美国人无法证明出自己特有的文化底蕴(说自由精神太过抽象,美国的白人并不情愿追溯欧洲的祖先,而美国的黑人则往往愿意认同自己的根在非洲),因而,多数美国人恐怕无法理解中国人在大街上瞧见白人或黑人那股子惊讶与兴奋劲,呵呵。中国也还有将近60个少数民族,可是汉民族的文化与传承始终是主流,中国人的国家情结与民族认同感就牢固地建立在汉民族的传统之上。虽然它并不绝对排外,但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它已经是一个结构完整、毋需添补的客体,对于外来的文明,即便不抵抗,也未必会大肆接纳。(在此引用徐先生的观点说明一下:唐朝面临的周边文化是相似的自然经济文明,西域、南诏共同参与了华夏文明的发展完善,它们与唐文化不产生矛盾,之后的元、清两朝继续沿承汉人宗制无不说明汉族文化能得以确立壮大;但明清伊始,面对的却是西方现代的文明科技、是“异己”的,“闭关锁国”政策的出现不过是人情的反应。)
不禁要感慨:香港在经历英国殖民近一个世纪后,全民英语水平提高绝不是偶然,而大陆、台湾的民众,即便投入再大再多的热情学习英语,收效却远远不堪与港之相较。这是文化本身的约制呵。


昆虫 • 植物 •《枕草子》

一只蚂蚁个头的小蟑螂从墙角爬出来,我俯下身,用手指轻轻按压一记,没用上力,一抬手,小家伙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向来时的方向爬去。过了约摸两三分钟,它一瘸一拐地重新爬出来,行迹也是歪歪扭扭的;又及至一尺远,小家伙已痛得翻过身体扑腾起所有的脚。渐渐地,它僵蜷在那里,偶尔才微微颤动一下。看起来似乎死了吧。
我顿时蒙上某种负罪感。要是开始时我果断地了结它的生命,也许根本不必经历这种震撼。其后的五分钟,我一动不动地蹲着、全神贯注地望着它,希望它还能再爬起来。
突然回忆起就在上个月,在我工作的那所学校的楼梯上,曾经看见三个日本女学生围蹲在台阶上、低着脑袋窃窃私语。我一眼瞥去:她们正在观察一只垂死的苍蝇。当她们盯着那只生灵不肯离去的时候,我暗暗地笑了一声。然而,这一声,现在想来完全错了。
五一长假过后,回到图书馆。窗台上Annick节前摆放着的那瓶非洲菊无不枯萎了。上午忙完了一阵回头看窗外,窗台上只留下一席胞粉——Annick应该已把那些花儿都丢进了垃圾桶吧。
想起了清少纳言的《枕草子》,居然一如既往耐读。


固执

听Bruce Springsteen的歌听到耳朵直麻木。节拍这玩意可以令人痴迷,却也容易使人僵持。
我不是救世主,说真的,当个救世主忒不容易。我所理解的救世主,恐怕不圄于拯救我们肉体上的痛苦,不然,上帝无非就是穿白大褂、戴卫生口罩的行医者而已。可是,上帝果真能救助那些遭受着精神折磨的人们,为何我们依然这般心事重重?
和L开的玩笑因为双方神经质般的固执,终于陷入僵局。要知道,不是所有问题都可以用诸如拔电源插头的方式轻易、立竿见影地解决的。于是,我努力思考人为什么会产生固执以及固执对于事物发展究竟起着怎样的契机(是不是很愚蠢?呵呵)。
我得承认,固执不是一件坏事,人往往因为固执才显得可爱。但是,人为地扭转自然意志对其本人而言并不见得一定释怀,说穿了,不过是回避次数的单纯相加,到头来这个创口连看都不能让人看,无消说碰了。
每个人都有保留自我意见的权力,我没打算说服任何人,只是觉得我们有必要再仔细琢磨一番,赶走可有可无的遗憾而让自己更快乐一些。行不行啊?